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,近日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,其中规定:
1、没有法律法规、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,一般食品标识不得强调适合特定人群;
2、食品不得标注零添加等字样;
3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日期的文字高度不得小于 3 毫米;
4、鼓励食品生产者在食品标识上标注低油、低盐、低糖或者无糖的提示语等。
标签: 食品标识 零添加 特定人群